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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中 关于代表10%或1/10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释义
    公司法中 关于代表10%或1/10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是所有具有表决权股东的10%以上的人数的这些股东。根据《公司法》101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当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根据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如果一个股东所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以上的,他可以单独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果该股东所持股份没达到公司总股本10%以上的,他也可以联合其他股东一块请求,只要他们合计的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10%以上。
    关于股东会:一、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二、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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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9 20: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