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联系不上法院应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联系不上欠债人可以作出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生效的判决文书义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联系不上一方的离婚案件 一方联系不上的,那么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联系不上,那么就不能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了,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缺席判决强制离婚了。人民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程序,完成通知被告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天的公告期届满后,即便被告不出庭,那么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请求离婚的,那么可以让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借钱不还人消失了怎么办 借钱不还人消失了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讨债,对于找不到人的被告法院会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然后法院就会开庭审理。 待法院作出判决后,判决书生效了,债权人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抵扣债务。 如果债务人消失已满两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可以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 三、起诉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起诉被告不到场的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有: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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