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有判决书还需要开生效证明吗     1、有判决书不需要开生效证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先行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生效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判决什么时候生效     1、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各有不同。     (1)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过了上诉期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2)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内容由 苑海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