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 |
释义 | 离婚后不一定男方抚养孩子,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孩子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的,男方抚养孩子;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一般由女方抚养。 一、婚外情,孩子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是对等的,此时应该看哪方更有能力抚养孩子,从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照顾孩子、学历等方面考虑,所以婚外情一般不会影响其争夺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二、月子里离婚孩子判给谁 月子里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因为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男方不能抚养孩子的证据是真实的吗 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证明;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会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男方长期在外工作,不能在家照看孩子,不能尽抚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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