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     (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