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警方破获 虚报注册资本 案男子借钱帮人垫资被捕 哈尔滨市公安局成功破获“5.13”系列虚报注册资本犯罪 周律师为吴虚报注册资本一案辩护,法院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