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后购买的股票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股票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婚前股票可以视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前股票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