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在刑事案件中应当出庭作证,但具体是否需要出庭由法院决定。证人可以提供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证据,但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需要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证人应当就所知道的案件的事实,如实作证。证人对询问应当如实回答。证人的证言应当经过法庭质证,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五条证人应当到法院出庭作证。证人不能到庭的,可以提供书面证言。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视听传真等方式进行询问。 第一百三十六条证人应当无偿出庭作证,但是,法院可以给予证人必要的交通、食宿、误工等补偿。证人有丧失证言的危险的,法院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七条制造、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五百一十六条毒品犯罪案件,依照本法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判。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证人应当就所知道的案件的事实,如实作证,而出庭作证是否需要由法院决定。涉毒者被抓后,证人需根据法院的调查需要,提供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