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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