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撤销婚姻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1、条件:     (1)婚姻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和婚姻自由原则;     (2)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3)选择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或法院;     2、程序:     (1)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2)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     (3)能够证明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4)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被胁迫结婚属实,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应当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无效。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