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协议原件丢失是否能办房产证 |
释义 | 拆迁协议原件丢失,可补办房产证。拆迁补偿协议书有两份,可复印并加盖公章。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未依法建造、权利证明不一致、冲突、无利用价值、征收、查封期间等情况不予登记。 法律分析 拆迁协议原件丢失,是可以补办房产证的。补办后再去办房产证即可。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部门那里有存档,可以复印一份,请拆迁部门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拓展延伸 拆迁协议原件丢失后如何办理房产证 当拆迁协议原件丢失后,办理房产证仍然可以进行,但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首先,您需要向相关部门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协议的复印件、公证书等。然后,您可能需要重新申请一份拆迁协议或者补办手续。在此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人证言、邻居证明等。此外,您还需要联系相关部门,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咨询具体的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最后,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总之,虽然拆迁协议原件丢失会增加一些额外的步骤和麻烦,但只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您仍然可以办理房产证。 结语 尽管拆迁协议原件丢失会带来一些额外的程序和麻烦,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然可以补办房产证。您需要向相关部门报案并提供证明材料,如拆迁协议的复印件和公证书。此外,与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部门等联系以了解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是必要的。遵循规定和程序,您将能够成功办理房产证,并获得合法的权益保障。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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