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经营上面出现困难时,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就要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会组建清算组入驻公司,开展破产清算。在这一过程中,有效处理公司债权和债务非常关键。破产宣告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并经相关程序依法裁定作出的。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处置破产财产并分配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的税款;3、破产的一般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