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身份证、上一年度收入纳税证明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就业登记证、个人储蓄卡,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选择现金缴存或银行代扣缴存,现金缴存到银行柜台办理,一次最多缴存一年度的公积金,银行代扣缴存为银行每月自动划款,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