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下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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