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的规定如下:     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占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满足居住需要;     2、设立居住权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3、居住权免费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