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现象;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而无法达到合同目的,是指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由于主要债务的延迟履行,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4、因延迟履行或者其他违约情形无法达到合同目的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终止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