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鞍山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报送——受理——审查——备案登记——存档办结 二、鞍山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申报材料 1、船舶的图纸、图表、说明书计算书和其他技术文件(纸质材料送到相关船舶检验机构); 2、申请书(营运检验申请书或建造、改建申请书)--网上提交; 3、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等相关证书(纸质材料送到相关船舶检验机构); 4、船舶相关文件、记录簿、操作手册等(纸质材料送到相关船舶检验机构)。 三、鞍山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四、鞍山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一楼16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