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基金参与债转股的募集过程有什么规定 ?
释义
    1、禁止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私募基金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资金,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收益权拆分转让,以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2、禁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募集资金私募基金系以非公开宣传的方式向高净值客户群发售产品,必须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公开宣传。3、禁止向投资者承诺保底收益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基金时,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4、严格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要求和风险揭示程序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并对风险揭示书进行签字确认。5、按规定进行风险评级募集机构应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根据风险类型及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6、明确告知投资者募集资金用途募集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信息披露,明确告知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债转股项目。 风险提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申请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二)资本充足水平符合审慎监管要求;(三)风险监管指标符合审慎监管要求;(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法律依据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3 23: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