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制教师要政审吗 |
释义 | 合同制教师不需要政审。 合同制教师即为非编制教师,合同制教师是一种采用聘用制形式的短期性教师,其中聘任制教师、合同制教师虽然叫法不同,但是实质都是一样的,都是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务关系的工作形式。教师聘任制是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按教育教学岗位设置教师聘任制,聘任具有教师资格或教学经验的人员担任教师相应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由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的制度,只有签订了聘用合同,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才能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教师的权利义务才变为现实的权利义务。 合同制教师分类: 第一种合同制教师跟在企业上班的性质一样,他们是由学校直接招聘来的教师,工资参照在编教师发放,不影响职称评定,但“五险一金”是按企业险缴纳,而不是事业单位保险。 第二种合同制教师属于劳务派遣类型,这种教师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被派遣到公立学校工作,他们和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工资由教育局打到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发放。现在新型的政府购买服务教师也属于这一种。 第三种就是代课教师,很多人考教师没考上,一般会选择在公立学校代课,边代课边考试,这种工资一般都是学校自筹,好的学校能实现同工同酬,也给交“五险一金”,不过大部分学校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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