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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市公安局有哪些部门
释义
法律主观: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部门、治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出入境部门、人口管理部门、内安全保卫部门等等。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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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7 17: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