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单人名字房产证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的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房写儿子名字,媳妇有份,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无论是将房子写成一人的名字还是两人的名字,该房子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并签字确认。 一、结婚后买的房子写谁名就是谁的吗 在结婚之后购房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写谁的名字都不影响,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即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拆迁房写儿子名字媳妇有份吗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婚后买房只写双方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只写一方名字,并明确只归自己子女的,即使是在婚后购买的,也是一方的房子,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结语 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无论是将房子写成一人的名字还是两人的名字,该房子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并签字确认。拆迁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二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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