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投标合同中的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以下问题:转让是否得到对方的同意;是否有明确的转让方式和应转让款项的金额;是否需变更合同条款,并报告监管机构备案。同时,转让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应明确清晰,避免出现纠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 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合同的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选定的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投标人不得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数据、资料应当由投标人注明,并负责保密,招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九条 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已经审计过的单位和个人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事项,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有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事项的行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 对抗可撤销行为的债权人、抗辩人、担保人或者担保物权人,承受该债务或者担保责任的人可以请求他撤销该行为。 注:以上仅为法律参考,不作为具体情况下的法律决策依据。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