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可以通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以有形方式表现内容。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视为书面形式,并可随时调取查用。 法律分析 订立合同的合理方式包括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有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体现合同内容。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可以有形地表现合同内容,并且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被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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