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的股东变更会吊销公司吗? |
释义 | 公司吊销不影响股东变更。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在清算过程中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而股东变更不属于经营活动,所以公司吊销不影响股东变更。 一、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公司的解散事由主要包括: 1、公司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营业期限届满; 3、约定解散事由达成; 4、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清算办法如下: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并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再申请注销公司即可。 二、我国公司法解散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解散的规定:公司存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形时可以解散;公司解散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其他。 三、被吊销的公司还可以申请破产吗? 被吊销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但是要满足破产条件。法律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公司应依法解散,并且在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此时不能直接申请破产。只有公司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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