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孙子并不在 法定继承人 的范围内。即爷爷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 继承 。孙子无权继承。除非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其可以 代位继承 其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或者爷爷订立孙子继承遗产的 遗嘱 时,孙子也有权取得 继承权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