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赠与房产出售税费怎么算
释义
    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需缴纳3%契税和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需缴纳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个税20%、房产不满五年按全额征收5%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征收5%营业税、升值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0.5%土地升值税。税务总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
    法律分析
    1、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个税赠与所得的20%,房产不满五年的按照房产的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差额征收5%的营业税,有升值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0.5%的土地升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为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环节的营业税,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分。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契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3条规定的税率和第4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拓展延伸
    赠与房产出售的税费如何计算及优化策略
    赠与房产出售的税费计算及优化策略涉及多个方面。首先,赠与房产出售涉及到房产赠与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方面的税费。房产赠与税的计算通常基于房产市值和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具体税率根据地区而异。个人所得税则根据房产出售所得金额和持有时间来计算。为了优化税费,可以考虑以下策略:1.合理规划赠与时间,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2.了解当地的赠与税减免政策,如赠与给亲属可能享受优惠;3.寻求专业税务咨询,以确保遵守相关法规并最大程度地减少税费负担。综上所述,通过了解相关税费计算规则和采取合理的优化策略,可以在赠与房产出售过程中降低税费负担。
    结语
    赠与房产出售的税费计算及优化策略涉及多个方面。赠与直系亲属只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非直系亲属还需缴纳个税和营业税。为防止偷逃赠与环节和营业税,税务机关对无偿赠与行为进行了分类,并对购房时间进行了区分。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纳税人需全额缴纳契税,并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为优化税费,可合理规划赠与时间、了解赠与税减免政策、寻求专业税务咨询,以降低税费负担。通过了解相关规则和采取合理策略,可在赠与房产出售过程中减少税费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8 13:5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