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收财产的执行问题有哪些 一、限于犯罪人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 二、保留犯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三、不得没收属于犯罪人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刑法》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