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不需要自己垫付执行费。你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时法官会告诉你的。
 执行费是由被执行人(债务人)承担,申请人(债权人)不承担执行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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