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我国之所以规定对违章驾驶员进行处罚,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减少道路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起3年前的违章行为,等到3年后再处罚,不能够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 年检、年审是考查车辆以及驾驶员在下一年是否具备继续行驶和驾驶资格的重要环节,而有关的肇事及违章行为又是证明其是否“称职”最关键的内容,如果不对这些违章行为进行记载,使其顺利通过审验,那这种年审就失去了意义。 电子监控反映交通违章“现场”,是违章处罚最直接有力的证据,而所有拍下的违章行为直到3年后才处罚,这种现代化的电子设备的使用也没有了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