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南 |
释义 | 社保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时,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男满50、女满40周岁者需保留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地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经批准调动并缴费的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需在调入地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办理流程: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拓展延伸 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解析 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解析是指在南宁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的详细解释。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不同单位之间转移工作时,需要将原单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单位。这个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办理手续、审核材料等环节。首先,职工需要向原单位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原单位将审核材料,并将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报送到南宁社会保险局。接下来,新单位将接收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南宁社会保险局对转移接续申请进行审核,并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这一流程的解析旨在帮助城镇职工了解和顺利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确保其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结语 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解析,旨在帮助职工顺利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办理手续、审核材料等环节。原单位审核材料并报送南宁社会保险局,新单位接收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手续。南宁社会保险局对转移接续申请进行审核,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让职工了解流程,确保养老保险权益顺利转移。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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