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强迫交易罪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罚金的数额,实践中罚金数额主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对于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自然人处以刑罚,对单位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