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没有按判决书执行到位,执行局就给申请人下达了《执行完毕通知书》,该怎么办 |
释义 | 申请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限为两年,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民事判决、裁定或刑事判决、裁定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异议成立,法院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如果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逾期不履行的,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分析 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的判决书在15日内没有上诉;一审裁定书在10日内没有上诉的即生效。二审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无论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还是作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其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中止、中断的规定。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结语 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法律判决和裁定的效力是必须履行的。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书和裁定书在一定期限内生效,二审判决和裁定则一经作出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期间中止和中断的情况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对仲裁机构的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一方不履行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执行异议和申请复议,并对未执行的情况进行处理。执行员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逾期不履行的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