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因此宅基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但上面的房屋可以继承当父母去世后,宅基地收回归村集体重新分配,如果老大没有宅基地,可向村集体申请把该宅基地划归名下2、老二已经有宅基地,按照法律,不能有两块宅基地,所以他没有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却有上面的房屋的产权房屋的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分别处理,即可以属于不同的人如果你不怕做得绝的话,可以把老二的房子拆掉这样,老二既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也没有房屋当然,你赔偿款子给他就可以了按照法律,只有房屋产权,而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屋在报废、灭失的情况下,是不能重建的所以,你拆了老二的房子,他是不能重建的,这样宅基地使用权就完成归你控制了,你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废墟上重建,而老二却不行当然,要赔偿老二一笔钱,这是必须的曾经有个村子就有这样情况,宗祠门口有间破房子挡住风水,宗族的人和房屋业主商谈购买房屋,然后拆掉谁知道那家伙居然要很高价钱宗族的人都知道,这房子是他父亲留给他的,于是趁他不在,请外人一下子拆了结果他回来后打官司,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不是他的,房屋是他的但是已经拆除,而且不能重建,只好接受宗族的赔偿但是这赔偿却按照评估公司的报告,只赔了2000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