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应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如果父母在结婚前出资购房,应视为对个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应按照继承或受赠财产的原则处理。     法律分析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存在以下情况: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处理。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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