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董事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董事应承担: (一)注意义务: 1、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 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 3、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 4、董事负有勤勉的义务。 (二)忠实义务: 1、董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 2、竞业禁止义务。 (三)善管义务,即董事应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 董事对公司的责任 董事对公司的义务: 1、董事有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法规定的注意义务; 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意义务。 3、董事有在自己权限范围内行为的注意义务。 4、事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禁止义务。 5、竞业禁止义务。 公司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责任有什么 分公司法人的责任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如何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是什么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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