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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护士换证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南宁护士换证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的;
    (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
    (三)身体状况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9号令)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南宁护士换证注册的材料有什么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身份证
    旧版《护士执业证书》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从事护理工作的聘用证明
    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半身照片1张
    个人健康承诺声明
    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人员申报表
    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或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在区内指定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三、南宁护士换证注册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条例》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试行)》
    第九点护士换证工作,按规定的注册程序,准备换证材料,录入信息,由医疗卫生机构集体或申请人个人报自治区卫生厅审查,经审查合格予以换发新的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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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3: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