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乡村建设把自来水管挖断,泡住房子里,怎么赔偿 |
释义 | 挖断自来水管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意破坏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规定,违规行为需赔偿损失并罚款,严重者可构成犯罪。禁止擅自改动供水设施、连接自建管道、改变用水性质等行为,干扰供水单位维护也受处罚。阻碍执法或抢修供水设施的行为将受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将追究刑责。 法律分析 施工中挖断自来水管不是故意毁坏情况下,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故意,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昆明市为例,《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赔偿城市公共供水单位水量损失和设施修复费,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工程施工造成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二)擅自启动、关闭、拆卸、改动或者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三)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道、自备水源管道、再生水管道、加压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四)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安装水泵、直抽加压取水的;五)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六)盗用或者转售城市公共供水的;七)违反消防设施专用的规定,擅自启用消防设施取水的;八)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和水质安全活动的。资料: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妨碍城市供水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阻挠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工作人员抢修城市供水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启动、关闭、拆卸、改动或者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表井内安装水管或者穿插其他管道;(二)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安装水泵,直抽加压;(三)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道、自备水源管道、再生水管道和加压设备等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设施接通;(四)干扰、阻挠供水单位正常维护。 结语 施工中挖断自来水管,若非故意毁坏,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若故意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以昆明市为例,《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规定,对违法行为者可责令改正、赔偿损失、设施修复,并处以罚款。若情节严重,罚款金额更高;若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妨碍执法或阻挠抢修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也将受到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损坏、改动城市供水设施,干扰供水单位正常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已报送备案并符合开工条件的管道项目的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管道保护的要求,遵循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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