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人要求投标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证金,这是否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确保投标方履行招标合同的义务。但是,该保证金的数量必须与合同履行的风险相符合,且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10%。同时,招标人也应该在合同中规定保证金的用途与返还方式。如果招标人要求不合理的保证金数量或没有明确规定保证金的用途与返还方式,投标方可以拒绝提供保证金或要求修改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量应当与履行合同的风险相适应,但是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 第四十二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保证金的用途和返还方式,并说明保证金的金额、缴纳期限和缴纳方法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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