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经过诉讼程序的交通肇事案件缺乏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机制;二是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肇事案件,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审查力度明显偏弱;三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特殊的证据,由于其形成过程的特殊性,使得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审查时有先天的障碍。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