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