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起诉状至少两份;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第一次主审法官签的第一次判决书〈生效证明〉如果有财产的,提交财产情况的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