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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后被判实刑是怎么收监
释义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会给羁押人犯的看守所下达执行通知书。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一、收监条件
    ①必须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
    ②不具有应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况。
    ③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二、监狱收监的流程
    1.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备,记载是否有误;
    2.检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3.进行人身和物品检查;
    4.对收监的罪犯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
    三、监外执行收监的条件
    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收监:
    (一)重新违法犯罪的;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安机关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
    (三)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四)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刑期未满的;
    (五)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或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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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0 17: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