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人的抵押权仅限于对其拥有的房产抵押,抵押物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抵押权的存在。但如果抵押物的新所有人对抵押权提出异议,抵押人可以请求撤销权。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十五条:“抵押人对其财产中的特定标的物设定抵押权,不因所有权转移、抵押物的所有权变更而失效。” 2.《民法典》第一千六百四十五条:“抵押人可以请求撤销权,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抵押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抵押人对已抵押的标的物不再所有的,债权人应当在抵押人和新的所有人之间建立债权关系。” 综上所述,作为抵押人,抵押物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抵押权的存在,但如果新所有人对抵押权提出异议,抵押人可以请求撤销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