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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离婚?
释义
    如何处理结婚证丢失或无法提供的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申请补领结婚证,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对方藏匿结婚证,可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法律分析
    一、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
    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4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处理,可以到人民法院,如果已经补办了结婚登记,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4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如果愿意也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二、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可以查到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下来民政局盖章,然后到人民法院。
    三、如果结婚已经很多年,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机关不出具证明
    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
    这种情况,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结语
    无论您是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结婚证丢失,找不到登记资料,还是另一方藏匿结婚证,都有相应的解决方法。根据具体情况,您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配合,您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或提供单位、派出所的证明材料。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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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3 6: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