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有: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隐瞒的,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不予减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