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需提交哪些材料以及条件 |
| 释义 | 一、注册公司需提交哪些材料 注册公司需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注册公司的条件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 1.有股东,股东认缴或实缴出资额; 2.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去工商局核名,申请设立登记; 4.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三、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交给谁?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公司的注册资本包括实物(房产汽车等)和现金及技术资源(工业产权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经营资本,股东对公司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有限责任的依据.既是经营资本当然可以用作经营。经营过程中公司资本有可能产生变化,可能增加(赢)或减少(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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