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被告出庭人员 -行政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被告可以有三个人出庭,分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代理律师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