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普通合同有哪些条款
释义
    一般的普通合同具有以下条款:双方的基本信息条款、标的条款、质量与数量条款、价款条款、履行的期限条款、履行地点条款、履行方式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的方法条款。
    一、标的物条款指的是什么条款
    标的物条款指的是合同的品名条款。销售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在商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出缔约双方同意交易的商品名称,因此也称为标的物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1、签订补充协议;2、核实二手房真实年龄;3、选择具有合法权属证件的二手房;4、明确标的以及价款;5、明确履行期限、地点、方式;6、明确违约责任说明;7、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8、明确合同生效条款;9、明确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0 5: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