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调解之后诉讼费如何收取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民事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用中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解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调解之后诉讼费如何收取”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民事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用中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解决。
该内容由 赵季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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