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一、申请办理户口本主要证明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